网赌代理肖某被判开设赌场罪,获刑1年,缓刑2年
近日,泰和县法院审理一起开设赌场案。被告人肖某犯开设赌场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。
基本案情
被告人肖某在“众好麻将”APP中一个名为“泰和大联盟”的亲友圈内担任赌博代理,通过介绍、邀请赌客进群参赌。2021年10月13日,“泰和大联盟”赌博群解散,被告人肖某加入“幸运棋牌”APP的“花开富贵”亲友圈,担任代理,同时将“泰和大联盟”群内赌客拉进该亲友圈继续参赌。被告人肖某从上述两个赌博群中获得返水利润,并为赌客提供上下分结算服务。2020年6月至2022年4月期间,被告人肖某陆续发展张某某等40余名赌客进入上述两个赌博群内参赌。其中,已查实参赌人员张某某等5人的上分累计21万余元,被告人肖某从中获利1.8万元。被告人肖某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,并退清全部赃款。
法院判决
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肖某为网络赌博APP担任代理,接受赌徒投注,参与利润分成,获取非法利益,应以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鉴于被告人肖某系从犯、初犯,并具有坦白、认罪认罚、认罪态度较好、有悔罪表现、主动退赃及预缴认罚的罚金保证金等法定、酌定从宽处罚情节,依法对其从轻处罚,并适用缓刑。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